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简介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处级,经费形式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实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

中心成立于1997年,编制45人,目前实有人员39人,其中市属人员38人,油田公司所属人员1人。中心内设综合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科、内部审计科、科技信息科、贷后管理科(行政执法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市直分中心、独山子分中心、明园管理部3个分支机构。中心负责人黄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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