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一、基本情况及机构设置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管理中心辖博乐、精河、温泉、阿拉山口四个管理部,内设综合科(办公室)、资金管理科、审贷科3个科室。
现核定事业编制32名,其中县级职数1名、科级干部职数14名。实有在编干部职工30名,其中副县级领导1名,科级干部11名,一般干部15名,工勤人员3名,中共党员13名(3名退休),聘用人员13名,退休干部职工6名。
二、主要职责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3、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报管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7、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与职工、单位和受托银行定期对账;
8、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本级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9、根据财务制度向有关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申请,根据审批意见办理核销手续。
10、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业务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自治州人力资源综合楼二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二)内设机构
1、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乐管理部
办公地点: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自治州人力资源综合楼二楼服务大厅
负责人:道力钢
大厅提取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2224045(预约电话)
大厅贷款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2317566(预约电话)
2、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河管理部
办公地点:精河县伊犁路49号新政服务大厅2楼71、72、 73号窗口
负责人:王魏
大厅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5330366(预约电话)
3、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泉管理部
办公地点:温泉县行政服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三峡东路23号
负责人:陈庆
大厅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8222612(预约电话)
大厅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8221754(预约电话)
4、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拉山口管理部
办公地点:阿拉山口市三个中心C区二楼
负责人:海拉提·哈尔汗
大厅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7720871(预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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