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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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一、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职责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辖博乐、精河、温泉、阿拉山口四个管理部,内设综合科(办公室)、资金管理科、审贷科3个科室。现有在编干部28名,聘用人员13名。

二、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谢明林 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党组、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护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负责对各科室及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督和指导。

马莹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党建、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干部考核、人事劳资、政务公开、共建包联、民族团结、保密、网络安全、普法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办公室)、审贷科、精河管理部。

戴海燕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窗口服务、信访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核算、稽核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宣传、制定和落实住房公积金各项目标计划,对相关科室和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检查、指导、监督;分管综合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金管理科、博乐管理部、温泉管理部、阿拉山口管理部等工作。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自治州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辖博乐、精河、温泉、阿拉山口四个管理部,内设综合科(办公室)、资金管理科、审贷科3个科室。现有在编干部30名,聘用人员14名。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新疆博乐市北京路南路468号自治州人力资源综合楼二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09-2230051

机构负责人:谢明林

内设机构:

㈠ 综合科(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中心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稿起草、会议组织、档案管理、财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路娜娜

联系方式:0909-2230051

㈡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乐管理部

主要职责职务: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

办公地点:州人力资源综合楼2楼

部门负责人:道力刚;联系方式:0909-2267678;

部门负责人:牛锋;联系方式:0909-2317566;

大厅提取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2222102、0909-2317566(预约电话)

㈢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河管理部

主要职责职务:负责精河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办公地点: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部门负责人:海拉提·哈尔汗

联系方式:0909-5330366

大厅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5330366(预约电话)

㈣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泉管理部

主要职责职务:负责温泉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办公地点:温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部门负责人:其其克

联系方式:0909-8221754

大厅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8221754(预约电话)

㈤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拉山口管理部

主要职责职务:负责阿拉山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办公地点:阿拉山口市三个中心C区二楼

部门负责人:王魏

联系方式:0909-7720871

大厅业务咨询电话:12329、0909-7720871(预约电话)

㈥ 审贷科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管理全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包括贷款的初审、调查、评估和回收

部门负责人:道力钢

联系方式:0909-2267678

㈦ 资金管理科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负责草拟并提出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意见;按照管委会作出的决定,及时进行公积金缴交额、缴存比例的调整;负责对全州各单位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部门负责人:苟惠萍

联系方式:0909-226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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