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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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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持续增强依法行政与依法决策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夯实法治保障基础,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一是抓实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住房公积金法规制度纳入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主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0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健全学法机制。构建并落实“学考用”相结合的常态化学法机制,组织新提拔科级干部完成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批次14人;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集中抽考1次9人,成绩均为优秀;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11次;开展“以案释法”专题讲座1次;新申领执法资格人员9人,通过率100%。截至目前,中心持证执法人员增至36人,人均年度接受业务与法律培训92学时,实现了执法队伍规模与专业素养的同步提升。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推进机制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推进、各部门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对标国家“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主持制定本中心配套实施方案与年度计划,带头讲授法治专题课,2025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1次,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部署到位、执行有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权力运行

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将法治要求融入业务全流程。一是提升服务效能。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成功落地“线上解押”“带押过户”“兵地融合”等服务模式;依托36个银行网点、8个政务服务中心和11个楼盘案场打造“住房公积金15分钟服务圈”;推动10家归集银行全面实现商业贷款“按月对冲”业务,并在2个网点试行周末延时服务,有效实现“就近办、便捷办”;深化服务集成改革,实现1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设立“一件事”专窗,上线企业开办、员工招聘等6项集成服务场景。二是精准保障民生。立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贷款倍数提高至40倍、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20万元;同步放宽征信审核条件,优化再交易住房评估机制,取消贷款房屋面积与销售单价限制;精准出台新市民、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政策及老旧外窗更新项目提取政策,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有效增强了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随机抽查缴存单位53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并落实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

(四)健全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执法

持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履职行为于法有据、于规有依。一是严格规范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全年依法制定14件规范性文件并完成备案,开展3次动态清理,废止文件1份。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中心公职律师专业优势,让其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年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03份,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保障。三是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修订《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制定《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调解工作规定》,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和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小组,建立“执法+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梳理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涉企行政检查内容与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出庭应诉2次。四是加速执法数字赋能。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化功能模块,以科技手段促进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五)强化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坚守资金安全底线,依法有效防控运营风险。一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持续完善贷后诉讼工作机制,提升风险处置效能。全年依法提起诉讼案件70件,已结案64件;对未履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36件,已结案12件;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18起。全年通过诉讼、执行等法律途径累计收回借款本息337.1万元,有力捍卫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二是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骗提案件线索238条,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协同打击违法中介活动。通过限期追缴等措施,截至2025年底,累计追回违规提取资金782.44万余元,切实筑牢了资金安全防线。

二、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联系实际深度有待加强。虽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了常态化的学习,但在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破解复杂难题方面,思考谋划的深度和精度尚有不足,理论学习成效向工作实践的转化运用水平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驾驭复杂局面、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仍需持续锤炼。

(二)调查研究与实践融合有待深化。面对住房公积金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针对性、专题性法治调研的力度和频次有待加强。对法治建设如何更精准地适配改革发展需求、如何与业务工作实现更深层次融合的系统性研究和顶层谋划稍显不足,部分法治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提升空间。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现有行政执法制度的精细化、标准化程度尚有完善空间,执法队伍的专业知识、法律素养和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在运用法治方式创新工作模式、优化执法效能方面,探索还不够大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的实践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不断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法治专题讲座为辅助、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参与的全覆盖、常态化学习机制。严格执行年度法治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工作推进、协调、督查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做优做实法治实践。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积极探索案例研讨、旁听庭审、实地教学等多元化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创新,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入业务办理各环节、全过程,提升普法渗透力。

(三)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夯实筑牢制度根基。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与管理,完善动态清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审核把关作用,确保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合规。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综合效果,全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法治化水平。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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