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保障,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现结合中心实际,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化领导核心机制。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充分发挥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指导普法教育、“三项制度”等工作,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积极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等内容列入中心组《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示范带头作用。
3.认真落实集体学法考法。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学法制度》《2024年度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学习培训计划安排表》,采取集中学、分散学、考学结合等形式,2024年完成集体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达92学时,开展“2024年法治建设及法律知识”集中测试1次,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和自治区住建厅、市司法局等培训17次,开展以案释法专题讲座1次,观看线上庭审录像2次,学法人数达1000余人次;依托“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在线考法,2024年考试合格率达100%,深入强化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意识,推动常态化学法不断深入。
4.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工作。全面梳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官网公示;二是积极征订《新疆法治报》等报刊杂志,印制《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折页4000份,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结合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宣传节点,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方式,在各分中心、管理部和驻社区工作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场,受众面覆盖本单位干部职工、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居民群众等人群。
(二)优化营商服务环境,以监督增效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中心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心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建立《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规范性文件5部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规定向司法局完成中心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2.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根据“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与相关科室协同配合,提出清理意见,2024年共开展集中清理及专项清理4次,顺利完成清理工作。
3.“管办分离”提质增效。在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已实现“通存、通兑、通贷、通还”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自主核算模式下“管办分离”业务。已授权委托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等14家承办公积金业务,开设业务网点32个,实现了“15分钟住房公积金服务圈”。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随机抽取的44家缴存单位进行检查,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夯实依法合规根基,全力促进依法行政精准落地
1.健全规范制度体系。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心完善执法程序,建立《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操作规范》、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图,细化执法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打牢中心执法基础。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经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中心重大决定、业务调整、合同签订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进行法律风险评估,2024年共向法律顾问征询意见64份,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决策的合法性;科室在与法律顾问对接过程中能够做到及时准确说明问题和反馈意见,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向市司法局落实备案工作,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日常管理。
3.优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为全面落实中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科室制定《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经审核优化,现有持证人员32人,为中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严把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关。2024年科室对12起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主要针对法律主体、文书格式、案件事实、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程序、处理适当等内容逐一审核,对不合规或存有疑点的案件均予以反馈并帮助改进执法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办案质量和行政效能。
(四)推进司法诉讼工作,展现法治护航发展成效
1.诉讼类案件情况。2024年中心针对逾期未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员共提起71起民事诉讼,19起案件在诉前阶段通过说服引导,逾期借款人及时结清逾期欠款或贷款,32起案件经过审理做出司法裁判,通过庭审,进一步阐明案件事实,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促使部分逾期借款人当庭表明尽快偿还欠款的意愿,20起案件法院正在受理。2024年通过诉前说服引导以及法院的调解或判决,成功收回逾期借款金额163.97万元,有效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
2.执行类案件情况。对于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逾期借款人以及开发商,中心依法进行执行立案20起,已结案8起。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成功追回逾期借款本息以及中心垫付的相关费用,有效保障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对其他潜在逾期借款人起到了警示作用。
3.应诉类案件情况。2024年中心共参与6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其中2起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该2起案件中的开发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中心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还存在短板,出台政策措施社会参与度不高。在政策拟定的前期阶段,未充分构建起广泛且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和参与度都处于较低水平,影响政策的公信力与执行效果,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中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原则的贯彻落实。
二是合法性审核工作深度不足,专业力量发挥不足。审核机制尚不完善,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缺乏系统性规范,对决策和文件的必要性、科学性论证不够充分,影响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度仍需加强。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和方式不够丰富,成效作用发挥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够规范,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在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执法责任追究的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机制。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民主决策,拓宽政策宣传渠道。不断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中心网站和新媒体网络平台,积极主动向社会大众公开住房公积金最新决策、制度方案等,在涉及重大项目及政策调整前,采取调查研究、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要广泛征求专家学者、人民群众、企业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力求制定出来的法规制度、重大决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
二是强化专业支撑,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为确保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协议等事项的合法性,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建立健全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必要性、科学性的审核,定期对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力量,提高合法性审核能力,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
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内部、外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过程,细化工作内容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提高应诉水平,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任务,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