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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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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把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推动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工作稳步发展。现结合中心实际,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更好统筹协调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对法治工作重点及时部署到位,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示范引领,部署推进到位。将法治工作重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制定配套方案计划,带头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10次,共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3次,宪法宣誓活动1次。

3.依法履职,坚持任前考法。积极推动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2023年共组织开展任前考法9人,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县级领导干部集中抽考1次1人,自行组织中心科级领导干部集中抽考1次7人,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法治素养和推动依法履职相结合。

4.集体学法,提升法治意识。依托“法宣在线”平台,推动常态化学法不断深入,积极完成在线学法、考法,学习参与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100%,以部门为单位,建立学法用法情况逐层提醒机制,强化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意识,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

(二)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全面提升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动态调整各项清单制度。为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中心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全面梳理完善检查事项清单,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后,2023年中心权责清单保留行政处罚类1项,新增行政检查类3项,并在中心官网及时公示。

2.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心全力打造集12329服务热线、“一窗通办”、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等服务渠道为一体的“互联网+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中心稳步推进自主核算模式下“管办分离”业务,目前已完成8家业务委托承办行30个网点的选址、挂牌授权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15分钟服务圈”,切实为企业和群众“解堵、减距”。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中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3项,厘清工作流程,重点核查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设立、缴存情况,依托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对随机抽取的52家缴存单位进行检查,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法治氛围。

4.推进行政执法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中心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梳理问题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住房公积金系统整体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

(三)增强依法合规意识,深入推动依法行政高效落地

1.健全规范制度体系。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建立《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1部;积极建立内部行政执法、合同管理、诉讼案件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完善中心《行政执法操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完整闭环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中心聘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重大决定、业务调整、签订合同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进行多方论证和风险评估,强化合法性审核,2023年向法律顾问征询意见共50份,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台账,实时动态更新跟踪进度,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3.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中心制定法治教育培训方案和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典》、“一规划两纲要”、公共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等不同类别,采取集中学、分散学、考测结合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学习40学时,业务知识培训60学时,并开展《宪法》集中测试1次;同时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和市级法治培训等30余场、800余人次参训,参加组织观摩网上庭审2次,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4.依法依规履职诉讼。中心坚持依法履行诉讼职责,全面做好案件诉讼准备工作,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诉前认真进行证据搜集及案情分析,诉讼中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规定,结合庭审情况灵活调整诉讼策略,切实有效维护中心合法权益,2023年共参与出庭应诉案件17件。

(四)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全力打造法治建设宣传阵地

1.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工作,全面梳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督促企业依法建缴、履行社会责任,对新市民、新青年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经费保障助力法治。2023年征订《新疆法制报》等报刊杂志、购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5套,印制《宪法》《民法典》及政策法规宣传折页5000余份,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3.推动普法纵深发展。结合节假日和特殊宣传节点,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等内容,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方式,在各分中心、管理部设立业务咨询窗口、大厅引导员宣传、沿街设立宣传点等措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切实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走出去、进万家”,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二、存在的问题

我中心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依法行政上,法治思维有待加强。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仍存在薄弱环节,在实施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上还不够全面具体。

二是在监督管理上,成效作用发挥不足。对于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不够平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运用不足,业务素质水平不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结合不够,法治建设“一盘棋”思想仍需深化。

三是在普法宣传上,法治建设创新不够。在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渠道上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未形成系统性、全面性纵深发展,存在宣传盲点,导致社会知晓率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1.强化学法用法,持续巩固法治学习成果。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全年开展集中理论专题教育学习不少于5次,“法宣在线”的学习参与率和考试合格率达100%,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定期邀请中心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2.完善制度建设,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质效。牢固树立以缴存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调研、因企施策,积极探索适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审核把关、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

3.夯实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过程,细化工作内容和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应诉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提高普法效能,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载体,主动发声,把准社会热点、焦点,借助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通过宣传引导,督促企业依法建缴、履行社会责任,做到服务企业与保障职工权益互促共进,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贯穿经常,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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