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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结清证明打印

信息来源: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04-20

办 事 指 南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结清证明打印


一、受理条件

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手机公积金APP,网上办理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七、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打印结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