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账户合并(关联)
一、受理条件
个人账户合并是指缴存职工存在两个或多个账户时,需将账户进行关联并合并为一个账户的业务操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关联):
1.缴存职工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有两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办理此业务;
2.缴存职工在不同单位有两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先办理转移再办理此业务;
3.存在两个或多个账户时,需身份信息一致,才可账户合并;
4.未合并前不能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5.账户关联后,如有余额的,需做资金账户转移。
二、办理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单位网厅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账户合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