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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管理部成功办结首笔贷款展期业务 纾困减负暖民心

信息来源: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6-06-01

近日,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乌苏市管理部成功办结辖区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标志着《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展期业务操作规程》正式落地见效,充分彰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人性化温度。

据悉,借款人伊先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每月还贷压力增加。为避免产生逾期情况,伊先生在了解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惠民政策后,主动前往乌苏市管理部咨询办理。乌苏市管理部工作人员严格对照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规范,高效完成材料核验、信息审核、流程报批等全流程工作,迅速办结了该笔贷款的期限调整及合同变更手续,成功为伊先生缓解了还款压力。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积极响应自治区关于促进住房宜居安居的要求,中心于1月26日正式发布了《塔城地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促进住房宜居安居措施》,并配套制定了《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展期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明确,借款人在贷款还款期限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长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从而降低每月还款额,缓解当前还款压力,且此项政策为非阶段性政策,将长期为缴存人提供保障。

首笔贷款展期业务的办结,是中心落实“贷款支持”优化举措、践行“为民服务”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中心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落实各项惠民举措,加大贷款展期、还款纾困等便民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让更多缴存人知晓政策、享受红利,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精准对接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办事需求,以更暖心、更高效、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助力辖区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跨越。(哈西格日丽 王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