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一、受理条件
缴存单位因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动的,应及时通过互联网、政务平台、柜面等方式办理变更手续。符合下列条件,可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的;
2.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处于非注销状态。
二、办理材料
(一)单位名称变更: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3.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经济类型变更: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变更: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缴存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变更:1.银行开户许可证。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五)缴存单位所属行业、地址变更: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六)经办人信息变更:1.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单位网厅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