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错账调整
一、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发生记账错误的,管理中心应及时为单位办理错账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错账调整业务:
1.因单位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单位申请发起错账调整,管理中心办理错账调整时应与涉及职工进行核实。
2.因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管理中心发起错账调整,并告知涉及的单位和职工。
3.因其他原因导致记账错误的,应由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错账调整,并告知涉及的单位、职工和其他当事方。
4.错账调整金额不能大于账户余额。
5.如账户处于冻结状态,调账金额应不影响冻结金额。
6.如账户存在未办结的业务,应等待业务入账后再办理错账调整。
二、办理材料
1.余额调整清册;
2.错账调整说明;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错账调整→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