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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网厅业务

信息来源: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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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指 南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通网厅业务


一、受理条件

为方便缴存单位对本单位职工缴存情况的管理,缴存单位可以申请开通网厅,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缴存单位在中心开立公积金单位账户后,需签订数字证书三方协议,办理数字证书后,中心操作人员在平台为企业注册网厅业务。

二、办理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三、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开通网厅业务→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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