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业务指南 提取业务 正文

离休、退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0日 18:13
浏览次数:[]

一、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二、注意事项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职工取得离、退休证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4、作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解除担保人身份后方可提取;

5、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三、业务办理渠道

各县市管理部服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新疆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流程

线下流程:提取人携带离休退休提取所需要件材料到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柜面申请办理。柜面工作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所申请业务事项;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补正的材料。

线上流程:登录“手机公积金”App提交资料,不见面审批办结。

办事流程图



五、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六、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电话:12329 投诉电话:12345,0998-2538939

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详见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https://www.xinjianggjj.com/ksdq/bmfw/zxwz.htm

注意事项: 每工作日18:00之后停办资金往来业务,跨行资金往来业务17:00之前办。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