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
中心主任职责:
(一)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财政局党组的决议;
(二)全面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管理及业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中心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财政局提出中心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工作报告;
(五)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业务文件的签发;
(六)负责组织制定中心各项工作管理的制度;
(七)代表中心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八)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中心各部门干部、职工任免、调整、奖惩等建议,经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办理;
(九)做好中心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履行其他分管范围内的职责。
中心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及中心下达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议,组织各科室、管理部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管理的各项计划;
(二)根据工作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核算、贷款、国债运作及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提出改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三)根据授权负责对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审批和资金调拨的预审;
(四)负责对业务分管范围内各科室、管理部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要,及时提出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建立、修改的建议;
(六)根据主任授权,代表中心对外鉴定业务合同和协议;
(七)协助主任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履行其他分管范围内的职责。
管理部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及中心下达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议,负责编制本部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计划报中心审批后执行;
(二)根据州中心内部授权,负责管理当地的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完成中心下达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计划;
(三)负责本辖区住房公积金及其它政策性住房资金日常业务的核算管理;负责本辖区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根据内部授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核算、贷款及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提出改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五)负责对本辖区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催缴、住房公积金违规情况的调查、上报;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宣传与咨询;
(七)负责对管理部日常工作的管理,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履行其他分管范围内的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