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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新条例 履职担当促规范——克州中心扎实开展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专题学习

信息来源: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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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把握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核心要义,全面适应住房公积金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新要求,近日,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立足岗位职责,组织科室人员开展新版《条例》专题研学活动。通过逐条研读修订内容、对标梳理职责变化、压实岗位履职责任,切实将《条例》新规融入归集扩面、资金管理、风险防控、信用监管等重点工作,为高质量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筑牢制度根基。

本次学习紧贴科室归集缴存、资金运营、风险管控主责主业,聚焦《条例》新增及调整的关键条款,开展针对性深度学习,力求学深吃透、对标落地。

一是吃透缴存监管新规,压实法定履职责任。针对《条例》将中心“有权督促单位缴存”修订为“应当督促单位缴存”,明确缴存督促为法定刚性职责;同时,《条例》新增职工有权督促单位依法缴存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双向监督机制。同步落实处罚力度升级要求,将违规罚款额度由原1万元至5万元调整为5万元至30万元,并新增“未督促单位履行缴存登记义务”追责情形,倒逼工作人员严守法定履职底线。严格执行缴存比例管控新规,取消“有条件城市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的旧口径,统一执行缴存比例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规范单位比例核定、调整、备案全流程,杜绝超比例缴存问题。

二是拓宽制度覆盖范围,全力抓实归集扩面工作。紧扣《条例》重大惠民扩容新规,重点研学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增条款。新规正式将新业态从业者、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打破以往仅覆盖单位在职职工的局限,大幅拓宽制度普惠覆盖面。结合工作实际,依托已落地的制度文件,聚焦个体工商户、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传引导,持续畅通缴存使用业务办理渠道,切实提升制度普惠性和覆盖面。

三是深耕资金管理新政,筑牢资金安全效益双线防线。围绕《条例》资金管理领域重大调整内容,系统学习管委会新增的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审批职责,严格规范内部初审、核查研判、资料报审、后续追偿全流程,坚持“账销案存、风险可控”原则。落实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新权限,依规开展政策性金融产品购买投资,在确保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前提下,科学优化资金配置,稳步提升增值收益。精准对接增值收益用途调整新规,将增值收益补充资金使用范围由原“支持城市廉租住房建设”优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运维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保障公共支出领域,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精准赋能民生保障。

四是抓实信用监管新规,构建智慧长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条例》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对照住建部门住房公积金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标准,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缴存主体信用记录,常态化归集单位违规不建缴、欠缴少缴等失信行为,按要求统一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记录、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归集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约束的全链条闭环模式转变,持续规范缴存秩序。

五是对标新规自查自纠,全面压实内控管理责任。针对《条例》处分条款修订内容,精准把握“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调整为“依法给予处分”的从严导向,全面梳理科室履职风险点,重点排查督促履职不到位、政策执行偏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隐患,持续健全内控机制、统一业务口径、规范办事流程,全面提升科室法治化、标准化履职水平。

下一步,克州中心综合科将持续深学细悟、学以致用,将新版《条例》各项新规全面融入归集扩面、惠民服务、资金管控、信用建设、风险防控全过程,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规范业务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守护好广大缴存人的安居保障资金,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有序发展。(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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