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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管理部高效推进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治理

信息来源: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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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严厉打击骗提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乌恰县管理部持续开展对涉嫌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核查与惩戒工作,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克州中心相关工作要求,乌恰县管理部对2024年以来出现的短期内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提取等行为开展“回头看”核查。确认存在骗提套取行为的,一律纳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并同步发放《责令退回违规提取公积金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明确资金退回要求及相关惩戒措施。

依据《通知书》规定,当事人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退回违规提取资金。具体惩戒标准如下:对超过30日未全额退回,但在自违规提取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额退回的,将记录其失信信息,且自全额退回资金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对违规提取之日起一年内仍未全额退回资金的,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并自全额退回资金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申请。

乌恰县管理部通过电话联系、上门送达等方式,确保《通知书》准确送达当事人本人或代领人。此次核查共发现15名缴存人涉嫌违规提取,涉及金额170.29万元。截至目前,已有1人全额退回资金22万元。

近年来,个别中介机构以“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名,短期内多次为不同缴存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费用。此举严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让缴存人面临经济损失与个人信用风险。经查实后还需全额退回套取资金。

乌恰县管理部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及缴存人违规套取行为的同时,持续加强租房、购房等提取材料的真实性核查,并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引导缴存人依法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下一步,乌恰县管理部将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全方面解读,为缴存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升缴存人幸福感和满意度。(买日也木姑丽·亚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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