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阶段性实施4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信息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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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俩公积金账户的资金不多,能够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不高。按照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后,一下子就能申请到更多贷款了,解决了我们的资金缺口问题。新政策来得太及时了!”得益于新实施的住房公积金政策,8月16日,缴存人艾先生和爱人顺利申请到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足额支付了购房款。

为更好地支持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乌鲁木齐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4年8月1日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心”)将阶段性实施4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有效期1年。

一是支持父母子女互提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可全额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二是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三是提高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贷款额度。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现房)的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即最高可贷96万元。四是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购买本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即最高可贷96万元。

近年来,乌鲁木齐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再交易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等惠民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影响力。下一步,乌鲁木齐中心将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把好业务审批关,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缴存人,帮助广大缴存人实现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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