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办住房公积金业务通知

信息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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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年终结转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4年12月26日19:30至2025年1月2日00:00,停办全区所有住房公积金柜面业务(含银行网点)。同时关闭“手机公积金”App、开发商网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政务平台受理的服务渠道。

2.12月30日19:30前关闭单位网厅,12月30日19:30前各缴存单位应完成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3.12月31日关闭贷款批量扣款业务,为避免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的职工,在2024年12月30日前应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还款卡中。

4.2025年1月2日00:00起,恢复住房公积金所有服务网点柜面和在线业务受理服务渠道。

特此通知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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