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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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现将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停办时间

2025年10月1日-2025年10月8日停办柜台业务,界时将关闭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手机公积金及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业务(其中:9月30日17点暂停受理异地转移业务,包括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转移接续业务)。

二、业务停办范围

塔城市管理部、额敏县管理部、乌苏市管理部、沙湾市管理部、托里县管理部、裕民县管理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理部、和什托洛盖镇管理部。

三、业务恢复时间

于2025年10月9日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各县市(镇)管理部业务咨询电话:

塔城市:0901-6689278   额敏县:0901-6180977

乌苏市:0992-8504422   沙湾市:0993-6011415

托里县:0901-3686993   裕民县:0901-6526502

和丰县:0990-6717150   和什镇:0990-6717150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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