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积极响应广大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对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变更业务予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在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贷款”),且已正常还款的借款人。
2. 在《克拉玛依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借款人需办理缩短或延长贷款期限(以下分别简称“缩期”、“展期”)业务。
3. 申请变更期限的住房公积个人贷款,应正常还款达一年期限(即12期以上),且未出现过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还款情况。申请时该笔贷款应还至当月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不存在拖欠本金、利息、罚息等各类应付费用的情况。
4. 申请人应同意办理抵押权期限变更相关事宜,确保抵押物未出现损毁、灭失、转让等情形,并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所设抵押物开展核验工作。
5. 申请人需填写《贷款期限变更申请审批表(代协议)》,以此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待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该表将作为此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除原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期限发生变更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无需另行签订借款合同或补充协议。
6. 在贷款期限变更之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还款本息额与商贷月还款额之和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7. 变更完成后,借款人应按照新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履行还款义务。
8. 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内,贷款期限变更业务仅可办理一次。
二、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具体要求
(一)缩期业务
1. 贷款缩期后,其贷款利率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即便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利率也不改变。
2. 贷款缩期业务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的抵押期限,可暂不作变更处理。待此笔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前解押。
(二)展期业务
1. 延长的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总计不得超过30年。同时,延长期限后的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并且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再交易住房的房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50年。
2. 贷款展期后,若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自展期之日起,按照当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进行计算。没有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利率政策执行(即利率变动时,第二年1月1日开始)。
3. 贷款展期业务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的抵押期限,应相应后延。
三、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所需资料
1. 需提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 若以他人房产进行抵押,则需提供抵押产权所有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3. 所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4.《贷款期限变更申请审批表》(代协议)需由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抵押产权所有人及其配偶签字确认。
四、人员到场要求
1.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以及与该笔贷款存在利害关系的,如抵押人等,均需到场面签相关资料。
2. 若存在无法到场的情况,则需由公证机构出具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
3. 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死亡,可由另一方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配偶死亡证明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五、业务申请流程
1. 申请:借款人在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提出贷款期限变更申请,并填写《贷款期限变更申请审批表(代协议)》等相关表格。
2. 测算与确认:业务办理窗口依据申请意愿,结合借款人家庭收入、征信情况、借款人提出的新贷款期限或月还款金额等因素,进行贷款期限变更测算。测算结果将提供给借款人作为参考,借款人需确认变更的贷款期限及相关要素。
3. 审核上传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且需办理抵押物期限变更业务的,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平台“个人贷款”—“贷款期限变更”模块受理,并扫描相关档案资料。
4. 中心办理完成后,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及问询记录表》、他项权证(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贷款期限变更申请审批表(代协议)》后,由其前往不动产或房产柜台办理抵押期限变更手续。(明园管理部贷款展期业务,抵押权限变更按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要求办理。)
5. 还款调整:收到不动产或房产柜台相关变更信息后,变更业务确认完成,此后按照新的还款期限和还款额还款。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