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结息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24年6月26日开始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年度结息、结转工作。为使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1. 6月21日18:00停止在全国公积金小程序上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 6月26日20:00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柜台业务,关闭手机公积金APP、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开发商网厅以及政务平台等服务渠道。
3. 7月1日10:00(星期一)开始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请各缴存单位在2024年6月24日之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业务。
克拉玛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