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个人账户的公告

信息来源: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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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我中心将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且未冻结的长期封存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6个月及以上的;

(三)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四)职工出境定居的。

二、清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我要提取—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模块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

(二)窗口办理。可到伊犁州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三、清理期限

此次集中清理期限为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止。

四.其他事项

各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职工的长期封存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进行核实,符合转移、销户提取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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