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住房公积金领域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调解行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将我中心起草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lmqzfgjj_zcfgk@126.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西街167号政策法规科,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