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我市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账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管理工作,有效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欠缴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无法提取、转移等难点问题。拟对12个月及以上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单位账户做封存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如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将于公示期满后办理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联系电话:0991-4601517
联系人:宋晶晶
后附公示名单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