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反腐纠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0年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2010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贯彻“教育为先,查处并重,保护为要,监督并行”的工作思路,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先导,不断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中心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更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努力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必须坚持做到与中心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做到与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地区三干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职工活动结合起来;与中心纠风和效能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成果和创建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活动结合起来;与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中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纪委反腐倡廉建设精神上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要求,各科室(窗口)、管理部要充分履行职责,协助党支部抓好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中心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权力滥用,把党风廉政反腐纠风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中心各项业务办理的过程中,有效地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确保地区的部署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贯彻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切实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会上,中心主管领导还与各科室(窗口)、管理部负责人签订了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目标责任书,各科室(窗口)、管理部负责人也与一般工作人员签订了上述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