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了贴息贷款赎回后抵押权证权利人变更工作,有效保障了缴存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抵押登记管理。
此前,尽管中心已于2023年底完成了贴息贷款系统层面的批量赎回,但因历史业务流程存在差异,纸质他项权证中的抵押权人仍为建设银行、农商银行等。这导致缴存人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注销等业务时,面临“系统已解押、纸质未更新”的困扰,存在潜在风险。
为解决这一问题,2025年3至4月,中心联合博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开展了抵押权证权利人变更工作。双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协同推进,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已成功完成215笔贴息贷款对应抵押权证的变更登记,将抵押权人由银行转移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职工房产抵押期间产权更加清晰。
此次变更工作成功打通了跨部门抵押登记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消除了信息不一致带来的潜在风险。下一步,中心将继续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部门协作,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增强缴存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梁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