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喀什地区开通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信息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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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病医疗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能否网上办理?

答:大病医疗支出提取业务实行线下办理,提取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件并携带提取材料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各县市管理部窗口提交申请。暂不支持网上申请。

二、大病医疗支出提取业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

1.适用对象:喀什地区缴存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请。

2.疾病范围: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新疆办事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中35种重度疾病。

三、大病医疗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提取多少钱呢?

答:提取金额不超过医保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后的差额,且至少留存提取申请人1个月的缴存余额。

四、大病医疗支出提取业务办理有什么条件?

答:

1.提取时限:自医疗费用结算后6个月内。

2.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本中心发放且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贴息贷款)或担保的。

五、大病医疗支出提取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答:

1.医院出具加盖公章的诊断证明(含患者姓名、疾病名称、诊断时间、病情描述等);

2.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及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及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纸质(含电子)凭证;

3.提取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

4.提取申请人及患者身份证;

5.提取申请人个人银行卡。

六、35种重度疾病:

1.恶性肿瘤——重度;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严重慢性肾脏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良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9.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30.严重重症肌无力;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2.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33.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

34.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5.严重强直性脊柱炎。

七、注意事项

1.提取申请人身为患者无法到场的,可由受托人(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成年子女或父母等)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和上述提取材料代为办理。

2.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有异议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便核查。

3.对利用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核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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