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听(新疆新闻联播):今年以来,我区多地相继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政策,其中,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是本轮政策调整亮点。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第三批试点,喀什地区近日正式施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试点政策具有缴存范围灵活,缴存方式灵活,身份转换灵活,提取退出灵活等特点。截至2月20日,已有5600多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喀什市民 祖丽胡玛尔·热伊木:缴纳公积金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低利息的政策,还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增加我自己的实际收入,对将来解决我住房问题很大的帮助。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副书记 主任 朱振湖: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实际需求,实现全流程网上办。
除喀什地区外,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等地作为疆内试点,也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工作。截至2024年底,我区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实缴人数2357人,实缴金额3159.44万元,贷款金额1.82亿元。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艾斯卡尔·艾合塔尔:推动各地将个体经营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劳动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同时指导各地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纳入当地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民生事项。
来源:丝路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