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目录
1、经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付款收据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一次性付清的须提供全款)
3、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公积金或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公积金须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5、开发商售房账户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开发商全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全称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或申请人名下一类储蓄卡(原件)(工、农、中、建、交通、昆仑六家银行任选一家)。
注:1、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2、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本次所购房屋拥有产权部分的价格3、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并且同一套房屋一人只能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款4、房款未付清的打入开发商售房账户,一次性全款付清的打入申请人银行卡5、若此房在购房提取公积金后退房,前购房人须将提取的公积金退回本中心后现购房人才能办理提取6、若存在其它特殊情况请至柜台查询后告知能否办理。
二、容缺受理材料目录
结婚证(名字等信息错误需要更换的)
三、申报渠道
1.网上办理:新疆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
2.窗口办理:各管理部、石油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哈密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四、示范文本
无
五、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无
六、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八、容缺受理后补材料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其他材料
无
十、窗口咨询电话
伊州区管理部:0902-6970806 0902-6970631
巴里坤县管理部:0902-6970802
伊吾县管理部:0902-6970803
三道岭管理部:0902-6980112
石油分中心:0902-2763070
哈密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0902-220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