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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哈密市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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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公积金委〔2015〕4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 关于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建金政函[2015]14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房[2015]1号)文件精神,为给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购房服务和利用优惠价购房的需求,经2015年4月9日哈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决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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