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业务说明
(一)贷款额度:
已婚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身职工(无配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担保条件:
单身职工(无配偶的)贷款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找1名保证人,30万元以下不找保证人;已婚职工(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贷款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找1名保证人,50万元以下不找保证人;已婚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不找保证人。
以上保证人指的是在巴州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指的是夫妻双方均在巴州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三)贷款年限:
巴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在不超过30年的前提下,在职职工,贷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延长5年,即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贷款计算办法:
职工缴存时间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的,按照夫妻双方实际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含24个月)的,按照夫妻双方实际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按照夫妻双方实际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同时满足其他贷款条件。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12329
塔里木油田分中心:0996-2176697 库尔勒管理部:0996-2019079
南市区管理部:0996-2913688 和硕管理部:0996-5626697
和静管理部:0996-5019158 焉耆管理部:0996-6029708
博湖管理部:0996-6626086 尉犁管理部:0996-4024492
轮台管理部:0996-4690056 且末管理部:0996-7629206
若羌管理部:0996-7103960 塔西南管理部:0998-7522636
二、本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所需材料:
1.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担保及回购协议或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2.超过(含)20%房款收据或契税票据、增值税发票;
3.《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卡、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借款人是未婚者需填写单身承诺书(住房公积金出具格式), 离异者需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5.担保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个人信用报告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6次的不予办理贷款;
2.担保人:巴州中心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信用度良好,担保期限不得超过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3.无其他商业银行消费类贷款(含借呗、花呗);
4.公积金先提取后贷款,首付款+提取额+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
三、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原房主身份证、原不动产权证;
2.过户后的新不动产权证(确权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房屋转让协议;
3.《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巴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调查审批表》;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卡、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借款人是未婚者需填写单身承诺书(住房公积金出具格式), 离异者需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5.担保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
6.双方约定收款卡。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个人信用报告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不予办理贷款。
2.担保人:巴州中心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信用度良好,担保期限不得超过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3.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取房屋交易价、计税依据及目前市价三者中的最低值的80%。
4.无其他商业银行消费类贷款(含借呗、花呗)。
5.公积金先提取后贷款,首付款+提取额+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
四、本地缴存异地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贷款所需材料:
1.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异地担保及回购协议或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
2.超过(含)20%房款收据或契税票据、增值税发票;提供开发商收款账户信息;
3.《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卡、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借款人是未婚者需填写单身承诺书(住房公积金出具格式), 离异者需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4.担保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
5.除购买乌鲁木齐商品房以外,需用本人或者他人在巴州范围内的住宅做抵押(有不动产权证的),所作抵押房产需做评估,贷款金额取评估价的70%、合同价80%及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三者中的最低值。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个人信用报告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不予办理贷款。
2.担保人:巴州中心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信用度良好,担保期限不得超过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3.无其他商业银行消费类贷款(含借呗、花呗)。
4.公积金先提取,后贷款,首付款+提取额+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
五、异地缴存本地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

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向巴州中心提交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贷款证明、近一年缴存明细;
2.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担保及回购协议或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3.超过(含)20%房款收据或契税票据、增值税发票;
4.《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卡、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借款人是未婚者需填写单身承诺书(住房公积金出具格式),离异者需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5.担保人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1个月内有效)。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个人信用报告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6次的不予办理贷款;
2.担保人:巴州中心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信用度良好,担保期限不得超过本人法定退休年龄;
3.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取房屋交易价、计税依据及目前市价三者中的最低值的80%;
4.无其他商业银行消费类贷款(含借呗、花呗);
5.公积金先提取后贷款,首付款+提取额+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