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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阿勒泰中心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2日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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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是审议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2018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二是审议《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三是审议《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楼盘项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认证规定》修改意见以及拟制定《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四是2019年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数调整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阿勒泰行署,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9人,其中,在编38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95家,实缴单位2185家,净增单位96家;新开户职工0.76万人,实缴职工6.78万人,净增职工0.43万人;缴存额12.12亿元,同比增长11.50%。2019年末,缴存总额88.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93%;缴存余额32.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同上年一致。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0.64亿元,同比增长51.35%;占当年缴存额的87.79%,比上年增加23.12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55.6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63%。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11.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63%、60.26%。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53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8万笔66.42亿元,贷款余额32.0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91%、20.22%、26.1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62%,比上年末增加16.7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同上年一致。

(四)购买国债:2019年末,国债余额0.2亿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0.45亿元。其中,活期0.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23%,比上年末增加16.6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0583.90万元,同比减少5.33%。存款利息1569.8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943.57万元,国债利息69.20万元,其他1.3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5143.54万元,同比增长26.1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875.08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68.29万元,其他0.1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5440.36万元,同比减少23.40%。增值收益率1.68%,比上年减少0.7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04.3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67.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69.00万元。

2019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08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93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586.8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88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187.03万元,同比下降2.67%。其中,人员经费898.77万元,公用经费176.22万元,专项经费112.0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4.71万元,逾期率0.2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604.37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586.8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6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8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4.60%、6.77%和11.5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4.24%,国有企业占2.56%,城镇集体企业占11.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7%,其他占3.3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82%,国有企业占2.83%,城镇集体企业占9.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4%,其他占1.22%;中、低收入占98.76%,高收入占1.2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39%,国有企业占5.18%,城镇集体企业占13.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7%,其他占5.59%;中、低收入占99.74%,高收入占0.26%。

(二)提取业务:2019年,2.7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6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5.9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9.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94%,租赁住房占0.1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4.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9%,其他占1.3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90%,高收入占1.1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3.0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6.08%,比上年末增加1.4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7685.7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76%,90-144(含)平方米占73.70%,144平方米以上占16.54%。购买新房占60.91%,购买二手房占39.0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8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1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18%,30岁-40岁(含)占32.71%,40岁-50岁(含)占25.36%,50岁以上占6.75%;首次申请贷款占73.1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87%;中、低收入占99.29%,高收入占0.71%。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52笔5323.8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9154.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888.8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7.66%,比上年增加48.7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9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9年,中心根据地区统计部门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当年缴存基数上限为14629元;按照阿勒泰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当年缴存基数下限为1460元。

缴存比例为5%—12%,无调整。

(二)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中取消《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的使用。

(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贷款职工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凭证,待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中心收到抵押不动产证明可直接发放贷款;二是贷款档案只留存购房合同原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其余贷款要件均为电子扫描件;三是取消贷款合同印花税。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情况。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利率为五年以下的(含五年)2.75%、五年以上的3.25%。

(五)服务改进及信息化建设情况。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服务,职工无需再到银行排队办理业务,资金实现即时到达个人卡内。一是职工办理贷款、提取、提前还贷、月对冲还贷等主要业务更加便捷。二是通过业务流程化管理,一个窗口办理所有业务模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完成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实现信息数字化,简化办事手续,极大减少职工办理业务所提供的纸质资料。四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打通房产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在职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提交房产部门备案后,直接在开发商处提交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业务,把需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职工信息直接推送到公积金业务平台,减少职工在开发商和公积金中心来回跑的情况。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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